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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通报上半年在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ob电竞 点名中铁二十五局、中铁建工等

  ob电竞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区在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为《通报》)。青岛西海岸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被通报。

  《通报》显示,为进一步推动新区市政工程领域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高质量发展ob电竞,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建局自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了市政工程综合检查,检查模式分为直管区专项检查和功能区交叉检查。本次检查全区在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12个,下达整改通知57份,提出整改意见1140余条,实施行政处罚共计24万元,扣除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信用考核分共计388分。

  个别项目劳务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个别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违反规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承担着重要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对保障工程质量具有主导作用。个别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不明确、不落实,任意赶工期,不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如区城市管理局建设的西环岛设施完善工程、区建筑工务中心建设的隐珠二路(规划十四路—墨香路)道路管网工程、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唐岛湾景区提升改造项目、青岛农高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海青镇潮白河绿道系统工程(道路桥梁)—通户工程等项目,在质量安全监督未介入情况下已进行大范围施工、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规范要求,较大程度影响了已完工工程的质量评定。

  个别责任单位未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中标人员未到岗履职,未按照合同要求配齐管理人员,对各项目疏于管理;部分监理单位未认真开展公司级对各项目部履职情况检查,监理人员对于部分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监理旁站记录不全,对工程存在的各类隐患未发现或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有效整改。

  1.部分项目未结合正在推进的《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青西新安〔2023〕7号)相关部署要求落实;未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加强自身职责风险隐患识别,未建全风险隐患台账;未按照《青岛市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联防联控管理办法》(青安办〔2023〕10号)要求,落实联防联控责任,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稳定可控。

  2.个别项目动火作业前清除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到位、消防器材配备较少;进行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小于5米,二者距动火作业地点小于10米;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不全,动火作业现场与《动火作业证》指定的地点、时间不相符。

  3.个别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测方案未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号部长令)、《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鲁建质安字〔2018〕15号)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执行,方案内容不针对工程实际、不完整、不闭合,无论证意见、无论证结论ob电竞、无专家组阶段性验收意见;预应力锚杆支护体系未经抗拔检验或未张拉锁定;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架体周边无排水措施。

  4.部分项目机械设备未按照《全区特种设备领域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青西新安特专办〔2023〕2号)、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工程机械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青西新住建发〔2022〕133号)文件要求执行;未压实管理责任,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吊装作业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无作业半径;工程机械车辆在场地随意掉头,无专人指挥;设备无日常维护保养检测记录。

  5.部分工程对基坑、边坡、管沟、预留洞口等施工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未严格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深基坑、渣土堆等危险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青西新安办〔2023〕8号)和《青岛西海岸新区住建领域深基坑、渣土堆等危险区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ob电竞,防护不到位,警示标识不全,未设置安全通道,致使对此类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

  6.部分项目存在临时用电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外电线路防护不到位,配电线路导线及电缆的敷设较乱,不套管、不架空、不埋地;无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无定期检查、电工维修等工作记录。

  7.部分食堂使用燃气罐的项目,未落实有关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及瓶装液化气供应配送制度的有关要求,未单独设置存放间并加装燃气报警器,未挂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灭火器,气源无可追溯性。

  8.部分项目未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工作,未建立防汛防台风应急值守值班制度,未开展防汛防台风专业技术培训,防汛物资库不足,紧急避险路线.部分有限空间作业项目未落实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市政公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作业中无警示标识和告知牌,无连续通风和连续监测手段。

  10.部分项目未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ob电竞,项目应对安全事故救援、特殊天气应对、高处坠落、倒塌坍塌、火灾爆燃、中毒窒息、触电等突发事件,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或桌面推演,切实提高应急应对能力。

  部分项目未认真学习落实《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青建管字〔2023〕3号)文件要求,致使现场存在以下问题。

  2.钢筋机械连接单边外露丝扣长度过长,直螺纹丝头加工未切头,钢筋焊接焊缝不饱满、焊渣未敲除,钢筋连接无工艺试验。

  3.主要原材料技术指标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未检先用,见证取样送检行为不规范、检测报告弄虚作假。

  4.混凝土浇筑无开盘垫定,无质量控制措施,无塌落度控制ob电竞,无标养、同养试块或者试块留置数量过少,现场成品保护不到位,混凝土观感质量较差。

  5.供热管道未严格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供热管道焊缝焊接质量管理的通知》(青西新住建发〔2021〕363号)要求执行,已完成焊缝处无永久标识、无试焊检测、无焊缝台账、无焊缝综合质量记录。

  7.部分施工内容不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未实行工程质量实名制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视频留存制度。

  1.落实市、区《关于开展围挡规范化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不彻底,部分项目围挡存在破损脏乱、不按标准设置情况。

  1.未按照《青岛市房屋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青建安监字〔2023〕4号)要求开展晨会;进场三级教育及交底人员未全覆盖,已交底人员未履行签字摁手印手续。

  2.施工日志、安全员日志记录不详实;专项施工方案不全或者编制内容与施工内容不符,缺少针对性;公司级检查频次不足、检查内容单调一致。

  3.分部分项验收资料不齐全;隐蔽工程验收数据与隐检内容 不相符并有工序漏报现象,其中超危工程未按要求进行专家组首段验收。

  4.监理单位日志记录不详细;监理旁站记录内容不全,部分关键工序未进行旁站监理,内容记录无数据支撑,较笼统;监理问题通知单不闭合,未对问题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工程质量安全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仍签字盖章;现场非中标人员签署质量安全审批资料等。

  《通报》提出,下一步,各大功能区、泊里镇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力度,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文明施工不到位、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的项目,立查立改,限期整改,依据《青岛市市政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